CA-Key 使用指南
1、为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中注册登记获得账号和密码,并
向国家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机构申请具备
身份认证
和
电子签名
、
电子印章
功能的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Key”)
,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CA-key。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为保证系统各使用方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用户登录安全,
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评审员等系统用户应使用CA-key登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
。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评审员应妥善保管登录账号信息和CA-key,如因泄露登录账号信息、丢失CA-key而被冒名注册、办理资质认定业务等产生的法律纠纷,由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评审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保证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评审员在资质认定申请与评审过程中提交电子文档资料的法律效力,
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评审员应使用CA-key对所提交的文档资料进行电子签名
。经电子签名的文档既可以防止被他人篡改、也可以防止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评审员否认是自己提交的,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
4、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评审员可以自行前往“
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电子文件服务平台
(http://www.cncaq.com)
”在线申请数字证书、下载并安装
客户端签章软件
对所提交的文档资料进行电子签名(加盖电子印章)。具体操作指南详见“
CA-key与电子印章办理指南
”页面。